2010年,濮阳县法院党组为了改变基层人民法庭面貌,提高基层干警待遇,千方百计,多方筹措资金,严格按照省高院的统一设计、统一风格、统一标志的建筑要求,打造一流的标准化法庭。努力做到庄重、美观、实用、便民。日前,建筑面积752平方米,占地5亩的城郊、柳屯二个标准化基层法庭已破土动工。
近年来,濮阳县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坚持工作第一,埋头苦干,积极梳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参与辖区的治安综合治理,以出色的工作,赢得了乡镇党委、政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城郊法庭柳屯法庭所在乡镇,全力支持均出资二十余万元征用土地,由法庭建设使用。另外,通过多种途径积极主动汇报法庭的工作,省市法院及县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多次到我院视察指导,积极帮助解决法庭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利用国债项目资金,发改委对每个法庭支持了国债资金42.6万元,县委、政府在审批、选址等方面大开绿灯并提供配套资金20万元。综上,濮阳县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发挥了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