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6000元 被判管制整一年
作者:陈同柱 发布时间:2011-01-29 10:08:55
2010年1月26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敲诈勒索案,判处被告人邓某管制一年。
2005年以来,被告人邓某与被害人张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2006年8月份某日,被告人邓某与张某在邓家发生性关系时被邓的女儿发现,后被告人邓某以将二人的不正当关系告诉张的家人为由,多次对张某进行威胁并通过其女儿向张某索要钱财,先后共计6000元。2007年3月23日张某报警,公安局干警将前来拿钱的邓某及其女儿抓获。
责任编辑:W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