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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合同无效的法律认定

  发布时间:2011-07-23 10:03:12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最典型的违反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对无效合同定义如下:合同无效是指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已经具备法定的成立要件,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违法性是合同法律效力认定的法律依据,如何理解违法性的概念,是判断合同无效的关键性因素。合同无效具有相对性,在实际经济往来和司法实践中,某些特殊的合同尽管具有违法性,但是只涉及到特定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特定利益,如果允许任何主体主张合同无效不一定妥当。因此,应当区分合同无效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合同的无效不等于合同的不成立。合同无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能产生有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对于无效合同,双方当事人既不能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也不负担约定的义务。

    合同在经济往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是经济贸易的桥梁和纽带,是商品流通过程中最主要的法律形式。同时合同也是解决经济纠纷的最有力的证据。一则有效的合同可以促进经济贸易的发展,有效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规范市场主体及其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合同无效是相对于有效而言的,是最典型的违反生效要件的合同。在对外实行改革开放、对内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的今天,因无效合同引起的合同纠纷。

    合同无效是指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该概念中的自始无效指的是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确定的无效是指合同的无效是确定的、无疑的;所谓当然无效是指合同无须任何人主张,即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均可主张,经法院确认其无效。

    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主要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格式条款及免责条款无效;虚伪表示与隐匿行为。

    合同无效的种类: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主体以法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未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而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签订的合同;法人、私营企业等组织超越经营范围或者违反经营方式所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合同,主要包括有: 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合同;合同的标的为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未经许可经营的物或者法律、法规政策不允许的行为的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采取胁迫、欺诈的手段签订的合同; 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损害国家、社会、或者其他主体利益的合同。

    无效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因无效代理订立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代理人与对方同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盗用单位的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由单位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合同; 借用其他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由单位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合同。

    合同无效具有违法性是合同无效的判断标准之一,如何理解违法性的概念,是判断合同无效的关键性因素。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或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必须是违反了现行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才能直接导致合同的无效。必须是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按照一般的理解,合同法之所以要增加强制性规定这一限制,其目的是要严格区分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所谓任意性规范,是指当事人可以通过其约定排除其适用的规范。任意性规范赋予了当事人一定的意思自治,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做出约定,对任意性规范有当事人通过约定加以排除是合法的。所以,只有在违反强行法规的情况下,才能导致合同无效。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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