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头法庭妥处涉农案
作者:张秀林 发布时间:2010-11-27 09:14:59
河南省濮阳县法院坝头法庭结合涉农民事纠纷案件的特点,牢固树立了“以调促和”的和谐诉讼观念,实施“人人调解、步步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对双方当事人都在同一个村的涉农案件,加强巡回开庭,就地调解,利用乡俗民约扩大调解效果,同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做化解矛盾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村级民调组织的协作调解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2008年以来,该庭共调解处理各类涉农案件30余件,均做到了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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