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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庭诉讼调解,促进社会稳定有序

  发布时间:2010-11-24 09:12:16


  调解原则是我国民法适用上的特殊原则,调解工作又是法庭工作的重心,濮阳县人民法院坝头法庭充分认识作为“东方经验”的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独特作用,把以前的继承传统升华为一种现代的审判理念。强调“情法并重、和谐共赢、案结事了、诚信文明”的调解、和解、协调新理念,追求调解方式灵活性与审判程序严谨性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法官中立与促成调解的关系,处理尊重当事人意愿与积极引导的关系。该庭今年截止9月20日共结案141件,其中调撤126件,调解率达90%,做到了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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