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法院文化建设首要的是培育具有人文特色的法院精神,包括宪法和法律至上、司法为民、公正高效、公开透明、文明廉洁、严谨细致、团结和谐、无私奉献等等精神。为此,必须大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全力打造法官职业共同体,使法官成为法律理念的塑造者、法律传统的信守者、法律秩序的缔造者、法律运行的领航者、法律正义的捍卫者,从而形成共同的职业意识、职业思维习惯、职业行为规范,树立共同的职业形象。建设先进的法院文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笔者认为应当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打好基础,稳步推进,逐步引向深入。
一、以人为本,坚持“三个结合”
1、坚持与建设学习型法院相结合。文化作为人类社会智慧的结晶,是一个学习和积累的过程。法院文化建设应以学习为主要途径,通过学习促进文化建设,提升法官素质,最终实现司法的公正。法官一方面要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崇高的职业道德、深刻的人文关怀精神、高度的廉洁自律意识;另一方面,还要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深刻领会司法原则和精神,这一切都离不开学习。每名法官,都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通过学习,强化对法官这种职业精神的领悟,建立和培养合理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树立公正文明廉洁的法官职业形象。
2、坚持与树立现代司法理念相结合。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要重视法官精神素质的培养,要求法官队伍具有共同的法律信仰,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当前,要特别注重司法为民意识的培养。司法为民是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就是要心中装着群众,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求法官自觉树立爱民、亲民、便民、利民观念,改进司法作风,落实为民措施,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群众打得蠃官司,打赢官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实现,尽可能体现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
3、坚持与法院科学管理相结合。法院文化既是一种文化现象,又是一种管理理念,渗透在法院的一切管理之中,是以管理为目的和以文化为载体的管理理论的有机结合,在司法活动中,具体表现为规范法官群体行为的各种制度规范。通过各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规范约束法官的行为,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使法官真正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
二、突出重点,培养“五种意识”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准则》的制定,无疑为法院文化建设指出了正确方向,其最终目的是保障与促进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因此,《准则》自然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法院文化建设的重点和落实方向。在具体工作中,要着力培养法官的五种意识:
1、奉法敬业意识。要求法官要信奉宪法和法律,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把审判事业当作毕生的追求,而不是一般的谋生的手段,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事审判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增强职业尊荣感。
2、公正廉洁意识。在司法工作中,公正是灵魂,廉洁是生命线。法律的价值和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靠法官的正义感来弘扬的,是由他们对具体案件正确处理、秉公适用法律来实现的。因此法院文化建设要在培养法官自律方面下功夫,使法官慎用审判权,慎重自己的交往及言行,树立起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
3、司法责任意识。人民法院堪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保障线,法官堪称社会正义的使者。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由此可见法官肩负的责任之神圣、之重大,这是一种高层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法官手握审判、执行大权,重则生杀予多,轻则立判是非,权力大,责任当然就重。要构建法院文化,法官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以公正司法、定纷止争为己任,认认真真办好每一件案件,走好每一个程序,把好每一个环节,做好每一项工作。
4、开拓创新意识。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同样,创新也是法院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的关键。现在我们国家的各项事业都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作为专司国家审判权的法院,也不能静止地、机械地适用法律,而应该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最大限度地追求案件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好务。
5、无私奉献意识。现在法官的责任重,压力大,而相关待遇跟不上,在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法官增强奉献意识,发扬奉献精神,比工作,比成绩,比奉献,而不要比地位,比待遇,比享受,要淡泊名利,不要计较个人名利得失。这才符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美德。
三、多措并举,整体逐步推进
1、以法院精神统领法院文化建设。法院精神是法院群体共同价值观念、发展目标、司法理念等的集中体现,是法院文化的灵魂。在法院文化建设中,应力求把实现法院的共同价值和实现法官个人的价值统一起来,充分调动法官群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努力塑造法院精神。要注重对法官的道德素质培养,全面落实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把对法官的教育培训与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仅要开展学历教育,更要开展岗位任职培训,不仅要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展评,更要举办文化沙龙、法官论坛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有效提升法官的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强化法官的职业意识,凝聚法官的思想和力量,塑造法院精神。
2、以领导示范带动法院文化建设。任何一种文化都不是自发形成并发展的,都是通过一大批有识之土总结、倡导、推广而成。在法院文化建设中,法院各级领导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堪称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领导干部要达成共识,把法院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以领导者的高度重视、积极倡导和亲自实践推动法院文化不断丰富和发展。
3、以先进典型引领法院文化建设。先进模范是法院精神文化的人格化和具体化,作为样板,他们以生动具体的形象展现法院文化的精髓,法院文化的成型与强化起着重要的作用。法院应不断挖掘、培养、树立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不断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巨大动力,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推动法院群体共同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4、以制度建设保障法院文化建设。法院文化的内容和相关要求往往体现在有关制度规范之中,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往往也需要用制度建设来巩固、保障和促进。在制度文化建设中,应坚持外在强制与内在引导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坚持激励与惩戒相结合,不断激发法官内心的积极因素,防止和克服各种消极因素,鼓励法院群体提升自身素质、实现自身价值,在进步的愉悦和满足中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从而迈入新的层次和境界。
5、以物质建设承载法院文化建设。法院的精神文化需要通过物质环境等载体体现出来,因此,法院在进行审判法庭、办公大楼以及司法装备设施建设、配置时,都应当紧紧围绕法院精神文化的内涵进行,要最大限度地体现法院文化。一个庄重威严、宽敞整洁、布局规范合理、设备完善的法庭无疑对庭审的法官敬业爱岗、审慎裁判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时,在改善执法、办公环境和条件中,要充分考虑文化因素和法院自身特点,加强文化环境建设,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充实法院文化的内涵,使法院文化建设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在法院文化建设中,我们既要看到它个性的一面,又要看到它与整个社会文化共融共生的一面,只有不断总结和吸纳社会文化的优良成分,不断丰富、充实和创新法院文化的内涵,才能真正构建起先进的法院文化,使法院文化与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始终保持一致。通过法院文化的发展和繁荣,促进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发展与创新,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和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