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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离婚案件新的特点

  发布时间:2011-07-22 18:47:03


    我院审理的离婚案件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使得不同群体出现了不同程度和不同性质的流动;随着这种流动性的增强,流动者周围环境的改变,对流动者自身也产生很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诱发离婚的因素变得复杂和多元化了。家庭是构成社会最基本的单位,主要依靠婚姻关系来维系。婚姻案件的增多就意味着家庭的不稳定,家庭的不稳定则势必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从而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由此可见,在现阶段,离婚已不再是一个纯粹的个人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其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本文将通过对我县离婚案件的分析,从中探求离婚诉讼案件的特点和引发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对策。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农村的离婚案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88.8%,农村大量离婚案件的产生反映出许多深层次的问题。笔者调阅了近年以来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和撤诉的案件)的卷宗,从中分析并总结出当前离婚案件所呈现出的一些新特点:

    1、离婚双方感情基础薄弱,结婚时间一般不长。

    一些年轻人思想过于开放,婚前缺乏了解,相处时间较短,没有婚姻基础,视婚姻为游戏,在没有完全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就草率结婚,婚后不久因双方性格不合没有感情等种种原因而导致离婚,此类婚姻一个明显特点是,夫妻双方一般都是经人介绍相识的,几乎没有多少恋爱了解时间。尤其是80后对婚姻的看法相对更轻率与随意。他们一般相识的时间较短,在没有对彼此有足够的认识之前就可以步入结婚殿堂。但在激情消退后,现实问题就会立刻涌现。另一方面,80后生人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在成长的过程当中,父母一般比较娇惯。他们没有学会与同龄人相处,在家庭生活中自理能力也较差,遇事不懂得退让,在婚姻生活中的忍耐度相对也较低。所以夫妻双方极易发生摩擦与冲撞,又因为都不懂得退让,所以很难化解矛盾。80后女性更加看重自己的独立生活空间,离婚对于她们来说,根本不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情,结婚和离婚,都只是她们生活中经历的两件事情而已。另一方面,城市生活压力的增大,让许多80后夫妻之所以结婚就是为了共同买房还房屋贷款。这种因为某种物质需求而凑合在一起、缺乏感情基础的婚姻本身就是空中楼阁,极易破裂。一旦遇到外界的诱惑,或者经济情况得到改善,又或者发现两人性格不合,婚姻就会立刻破裂。许多年轻夫妻现在都是独自在异乡打拼,父母亲戚都不在本地。结婚离婚遇到的阻碍都较少。而由于城市生活压力的加大,许多夫妻在结婚的头几年都不会要孩子,少了孩子,女性的牵挂就少了很多。提出离婚的阻力也少了。外出打工人员离婚案件增多。

    目前我县法院所审理的农村离婚案件中,外出打工人员离婚率占74%,我省是全国劳务输出大省,劳务输出已成为我县的一大支柱产业。外出打工人员由于接触到城市的一些新事物和新理念,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生活习惯和社会身份较之过去有了很大改变,给以前相对较为稳定的婚姻带来了较大冲击。由于双方长期分居,难以培养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婚姻逐渐走向破裂。大量人口流动,促成夫妻两地分居,使婚姻的稳定受到了侵扰。市场经济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会引起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具体到人们的婚姻生活领域,就出现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夫妻两地分居。当然,夫妻两地分居在古代社会也曾存在,如丈夫在外从军、赴京科考、在外为官或为数不多的商人出外经商等,都曾造成夫妻两地分居。但古代社会的夫妻两地分居与现代社会相比,应该说是一种偶然的、特殊的现象。因为现代社会夫妻两地分居的人们,从职业范围、地域范围、数量的多寡和性别上来说,都是古代社会所无法比拟的。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夫妻两地分居者,从职业上说有工人、农民、商人、学生、士兵、水手、教师、干部等等,从地域上说,不但有国内分居者,还有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者;从人数上说,则虽然无法确切统计,但可以说数量极大;从性别上说,不光像古代那样男性离家在外,而且许多女性也离家独居。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当工人的丈夫与妻子分居两地;解放军官兵独宿军营;海员在船上与大海蓝天为伴;留学生或外出讲学的教师、学者远离妻子滞留异国他邦。至于外出勘探、外出钻井、外出打工、外出采购者等等就更比比皆是了。可见,由于人口流动而造成的夫妻两地分居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已经不是一种偶然的、特殊的现象了,它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甚至带有某种必然性。夫妻两地分居是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所造成的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人们所不得不采取的一种现实的生活方式,但它对人们的爱情、婚姻、家庭却发生着一定程度的冲击作用。因为夫妻两地分居(特别是较长时间的),必然使婚姻的许多功能不能正常实现。我们知道,婚姻对于人们来说有许多重要的功能,譬如,它使爱情获得法律上的意义,获得公众的支持和道德上的肯定;它使爱情在合理合法的形式中获得丰富和向更深层次发展;它能使男女双方克服孤独感,克服寻求“另一半”的焦灼和苦恼,使彼此在对方身上获得对自己的肯定;它保证男女双方性的需求和满足,等等。而长时期的夫妻两地分居则使婚姻的上述一些功能不能正常实现,使男女之间不能进行正常的心理沟通和情感交流,不能互相爱抚和慰藉,加之性压抑、性饥饿造成的烦恼和焦虑等等,结果会使双方(特别是女性)造成精神创伤,会加大彼此的心理距离,会造成彼此的疏离感和陌生感,从而会使爱情出现危机,相应地会使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受到侵扰。目前中国由于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已造成了一些婚姻的解体,其中有的是由于男的另觅新欢;有的则由于女的为了寻求依赖和保护,摆脱孤独和愁苦而扮演了婚外情人的角色,从而造成了婚姻解休。可见,大量的夫妻两地分居也是使离婚率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

    3、婚外恋和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比例大。

    随着社会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传统的婚姻观念发生变化,不再满足于平淡的婚姻生活,外遇问题成为引发离婚的又一主要原因。近年来,因网络交往引发婚外恋,进而导致离婚的案件明显增多。市场经济造成男女“广泛”的社会交往,加剧婚姻不稳定因素。我们知道,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社会交往很不发展,而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的社会交往则获得了充分的发展.因为在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开放的世界经济。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不但同一行业的人们频繁交往,不同行业的人们也频繁交往;不但同一地区的人们频繁交往,不但同性之间即男人与男人们、女人与女人们频繁交往,而且异性之间即男人们与女人们也在频繁地交往,因为城市女性大部分是职业妇女。加之社会转型使人们的婚恋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女性,过去那种“男女授受不亲”、“从一而终”、“洛守贞节”等观念已经被冲毁,相反,西方的女权主义、“性解放”等观念却激烈地拍击着她们心灵的堤岸,因而在男女交往中一旦被中意的男性所追求,便容易培植起婚外恋情。而婚外恋情的发展往往会危及双方或一方的既存婚姻,严重者则会导致婚姻解体。所以,市场经济下由男女广泛的社会交往而产生的婚外恋情也是造成离婚率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

    4、市场经济造成以利结合的婚姻增多,婚姻从权衡利害出发,金钱成为男女结合的纽带。

而一旦利害关系发生变化,婚姻则马上随之解体。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正在建立和发展,它一方面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也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有一定程度的滋长和蔓延。表现在婚姻领域,就是一些人缔结婚姻时不是以爱情和其他社会条件为基础,而是以金钱为核心来权衡利害得失。如果男女某一方占有较大数量的金钱,那么他或她就会由“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儒夫变成勇士”,前社会上一些年青女郎嫁给比她大三四十岁的“大款”,或年青小伙娶“半老徐娘”为妻,有相当一部分就是这种以利结合的婚姻。而一旦婚后利害关系发生变化,如“大款”公司破产、妻子金钱弹竭,或出现其他情况等等,则这种婚姻便会如沙上建塔,倾刻塌毁。所以,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以利结合的婚姻常常为离婚者的队伍增加新的成员。

    以婚姻和血缘关系建立起的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织细胞。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建设好数以万计的和谐家庭,这是构成社会和谐最稳固的基础。“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 这就是说,一家和,天下和;一家不和,四邻不安。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家庭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健康、稳定。婚姻家庭和社会是密切相关的,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从家庭开始,只有家庭和谐,整个社会才会和谐。所以要树立正确的婚姻观。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婚姻管理机关、农村基层组织等多方面的职能作用,通过庭审讲法、到基层社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讲授法制课、与全市县区各广播媒体联合进行法制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婚姻法的宣传,使婚姻法中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夫妻互相忠诚等婚姻思想深入每一对夫妻。加强婚姻管理,清查和制裁违法婚姻,减少离婚案件发生的隐患。推动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增强责任感,同时也引导确实感情破裂的当事人学会依法维权,有力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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