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院职能范围日益宽泛,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今天,各级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充分考虑审判、执行和诉讼参与人对司法资源和诉讼条件需求,通过优质的服务和科学的管理,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合理配置司法物质资源,确保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但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法院物质装备建设尚不完善,现讨论如下,以供商榷。
一、当前基层法院装备配备状况
近几年来,在中央、省级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基层法院能够利用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部分办案专款购置装备,基本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配置有很大改善,大大优化了审判执行工作环境,但随着案件增多和社会发展,法院物质装备尚存在配备滞后和数量少的问题。
(一)车辆配备
1、实际工作中交通工具用途和分类划分并不太明确,专业用车配备空白。在交通工具的使用上基本上按照警用车、民用车、囚车的分类模式管理和使用。除了囚车外,基本上也没有明确的标准来界定业务用车、行政用车、强制执行警车、处理突发事件警车、刑场指挥车、执行指挥车,车辆使用时由办公室小车队负责随时抽调派遣。全院专业用车尚未配置,没有专门的法医勘察车和死刑注射车。我院受中院指派,法警经常协助配合执行死刑,也没有专门的刑场指挥车。我 们处理案件中,遇到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时,因无有专门的处理突发事件警车和执行指挥车而备受限制,客观上在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群体事件时缺乏了有效的装备保障。
2、交通车辆配置种类单一,数量少,车况差,已不能适应当前审判工作需要。我院现有车辆32辆,主要是轿车、小面包车,其中轿车27辆,小面包车3辆,中型面包1辆,越野1辆。部分车辆 由于长期奔波乡间调查取证、送达、执行,行程多达二三十万公里,经常出现故障,耗油多,维修费高,安全系数低,到了报废年限仍在使用,加之车辆使用率剧增,车辆趋于老化,导致办案车辆缺少现象日益突出。我院所辖为省级贫困县,二十个乡镇,110万人口,面积1455平方公里,三分之一位于黄河滩区,背河洼地,交通不发达,群众居住地分散,办案车辆不足和车辆老化,经常出现多名法官挤车绕道几个乡镇审理执行不同案件情况,制约了法院司法便民措施的落实,不能高效及时深入基层办案,严重影响了办案效率。
(二)办公自动化设备配置
法院办公用的机电设置主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档案装订机、扫描仪、摄像机、照相机、传真机等设备。近年来,各级法院利用中央政法专款和地方政府的支持配置了部分办公电脑和打印机、复印机等常用办公设备,濮阳县法院现配有各式电脑141台、打印机63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办公设备紧张的情况,但是我院在办公设备的配置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
1、办公设备配置上专款的支持力度不够。办公电脑数量不足,现有的部分电脑使用多年,已不能适应当前审判工作的需要。虽然近年来,我院利用中央政法专款购置了台式电脑131台、笔记本电脑10台、打印机50台,配置到院各个部门。尚未满足审判工作需要。在业务庭里法官和书记员使用率最高的办公设备主要是台式电脑和单色打印机及存贮用的U盘,这三件套是办案用的最基本的办公设备,配置未能达到人手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个U盘的基本配置。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均未达到省高院《2011年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中的要求。
2、对辅助工作需要的设备配置重视不够。碎纸机、简易档案装订机、扫描仪等比较常用的辅助工作的设备,在配置上缺口较大,单色复印机7个法庭7台、院机关仅1台,碎纸机3台,普通扫描仪1台,档案装订机1台。另有照相机2台、摄像机1台作为全院共用资源。
3、办公设备使用年限过长。我院还有相当部分使用的办公设备配置老化落后,有些庭室使用的电脑配置低,速度慢,严重影响法官和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审判法庭设备方面
1、智能化审判法庭的配备数量少。一个科技含量较高的完整的法庭设备配置应当包括庭审记录系统、语言扩展系统、证据展示系统、摄像视频系统、控制系统、法庭应用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等。按照完整设备配置的法庭经费支出约20万元。2009年我院利用政法专款在院审判庭建成一个智能审判庭,建设基层人民法庭尚未配备建设智能法庭。
2、法庭记录系统短缺、落后。我院大部分审判法庭的庭审记录设备配置过于简单,仅配有计算机、打印机等传统庭审记录系统设备,审判法庭证据展示设备、声音扩展设备的配置也不齐全,没有速录机、录音机等速录设备,严重影响庭审效率。
(四)安全设备配置方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装备配置要求,法院的安全设备要求种类多、数量大,而我院仅有对讲机7部、盾牌10个、防火毯1个、防爆头盔5个、防刺背心10件、防割手套8双、安检门2部、光机1部、手持式金属检测器4件。在安全保障设备方面的配置存在以下问题:
1、安保设备配备不全,车载电台、防爆桶、阻车器等设备的配置基本属于零配置状态。
2、审判安全设备较简陋。只配备了基本的安检设备,如手持式金属检测器、盾牌和手铐、防爆头盔、对讲机外,其他高科技通讯系统、防爆系统等均未配备,而且数量也不够,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干警人身毫无安全保障。
3、审判综合楼内安装了监控系统,人民法庭未配监控、安检门、X光机。
(五)网络设备建设方面
虽然个别安装内部的局域网,但配置的计算机硬件配置较低,无法胜任无纸化、网络化办公的需要。三级专网的利用仅仅在视频语音系统的应用上,实现了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通讯系统的联网,而数据未联。虽然大大方便了审判工作的开展,但是全省法院无纸化办公和网络化办公的建设的发展还是空白。
(六)审委会会议室设备、文印设备、档案设备
审委会议室、文印室、档案室的装备配置重视不够,对审委会议室的配置一般仅是会议桌椅,对文印室和档案室的配置也仅仅是复印机、一体机、打印机及简单存放档案的密集架,对数字审委会系统要求的音频、视频、网络、表决系统设备及软件的配置均不到位,档案管理要求的基本管理软件和安全防护设备的配置和档案数字化系统的配置缺口较大。
(七)其他装备的配置
法台法椅国微等标志设备的配备,近年来,高院利用政法装备专款解决了一部分,但仍存配备不足情况,3个人民法庭就缺口法台、法椅3套、旁听椅135张、法庭国徽6个。
二、装备物质保障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院装备物质保障情况通过中央政法专款的扶持,尽管有了一些好转,物质装备有所改善,物质基础进一步夯实,但与新时期法院工作的要求和需要仍有很大差距,与当前面临的艰巨任务还很不协调。受地方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方可用财力增长缓慢,中央政法补助专款投入偏少等因素的影响,法院装备物质经费保障工作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表现在:
(一)司法行政部门的人员,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和执行工作、服务法院干警的理念还不够强、思想认识不到位,或多或少存在有消极、懈怠、不思进取的状态,导致思想上不一致,相关装备保障工作的停滞。人员状况和综合素质还不能适应装备保障工作需要。装备物资保障工作需要一批擅长装备管理、政府采购招标、财务、计算机等方的专业人才。但我院长期以来从事装备物资管理工作的岗位均由其它人员进行轮岗或顶岗,找不到一名专业人员。
(二)经费保障欠缺,管理难度加大。物质装备的保障需要资金的投入,我县是省级贫困县,经济相对落后,虽然党委、政府都支持法院的工作,但因其财力差,拿不出更多钱支持法院提高物质装备建设。法院“收支两条线”没有完全脱钩,,诉讼费收取标准的降低,减少了法院的收入。由于经费困难,导致我院物质装备建设处于举步维艰,因工作需要该买的装备无钱买,该补充的装备无钱补充,该更新的装备无钱更新。尤其是办案交通工具落后,每年车辆的燃料、修理等费用逐年增加,形成恶性循环,并严重危及行车安全。其实质就是由于缺乏资金投入的制度性保障。从近年来看,我院日常经费供给和保障机制已初步形成,但由于受制于地方财政体制的上影响,法院的经费保障仍然停留在比较分散的层面上,中央财政给予的适当补贴,加大了地方财政的依赖性,法院所需经费拨付有时不能及时到位,使法院装备物资保障管理难度大、压力重,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装备管理制度不健全滞后不配套。虽然说管理出效率,管理出战斗力,管理出人才,但没有制度保障为前提是无法实现的。管理离不开规章制度。装备物资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从目前我院落实情况看,尽管大都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还很不全、不细,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在运行过程中抓得不死、抓得不严、落实乏力。尤其在当前物质装备物资保障经费短缺的情况下,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是有学问的,由于缺乏管理水平,同时监督机制又不力,政府采购招标的计划随意性大,计划性差,没有把有限的经费用在购置紧缺办公用品,制约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法院装备物资建设的建议
(一)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法院司法行政工作按照《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的要求,积极推进法院物质装备建设和技术保障工作科学发展,各院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注重调动司法行政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精心谋划法院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2010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央政法部门分别下发了《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投资保障机制的意见》和《基层人民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在建立明确的投入责任机制和合理的分类保障机制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府通过加大转移支付资金和投资补助力度,对地方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所需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及“两庭”建设经费,中央财政都承担更大的支付责任和比例,建立健全法院经费保障制度体系。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地方法院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基层法院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所承担的支付责任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的经费保障更加有力。因此各极法院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大力加强物质装备建设。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贯彻“科技强院”工作方针的主要载体,也是人民法院破解工作难题、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将 大力推进“天平工程”项目,建设覆盖全国法院的信息系统。这是国家信息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和廉洁的有力保障。人民法院在“十二五”期间,要抓好“一个工程”——天平工程,建好“两网络”——审判、办公内网和法院政力外网,实现“三个结合”——建设、应用、管理相结合,打造“四个平台”——公正、高效、权威、便民;实现“五个目标”——业务全覆盖、四级全互联、资源全共享、系统全应用、网络全安全。为保证2012年全国四级法院联网使用。要加快信息化建成果转化,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流程、审判管理、网上办案、远程视频提讯、庭审直播、绩效考评、司法统计等方面的应用,加快建设“科技法庭”,提高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加快建设“科技法庭”,提高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效果。同时,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及时堵塞漏洞,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基层人民法院基本业务装备指导标准(试行)〉,着力加强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建设。各高级法院要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尽快制定本地区基层法院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和年度实施计划;要摸清装备底数,科学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装备更新,中西部地区中、基层人民法院要争取在2012年前实现审判法庭专用设备、审判文书印刷设备、法庭安检设备、档案存储设备以及业务交通工具的标准化配置,加大立案信访窗口和人民法庭技术装备建设。
(三)司法行政队伍能力进一步增强。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和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为重点,在司法行政工作部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建设,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特点,不断引进学有专长的高素质人才,一批热爱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善管理、懂业务、能吃苦、服务意识强的同志充实到各级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岗位,司法行政干部业务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四)加强管理。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部门预算改革和政府采购预算。对人民法院专用设备、标志性装备以及单位数量较多的装备和设备,应当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实行省级统一采购,以节约采购成本,确保资金用途,提高工作效率。要进一步严格枪支弹药、安防设备和警用装备的管理。人民法院警用车辆除履行强制行、执行死刑、羁押刑事被告等任务或其它紧急公务外,一律不得擅自使用,法定节假日警车、囚车和其它带有法院标志的机动车辆应一律封存,任何人不得使用带有法院标志的车辆参加婚丧嫁娶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要严格法官制服、警服及其标志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着装规定。对枪支弹药、安防装备、警用器械要严格管理制度,杜绝随意借用枪支事件的发生,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无事故。并按照国家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切实制定节能减排措施。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各类交通工具,对老旧车辆进行更新,保障审判工作的需要。继续做好警用车辆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用车辆的配备、管理和报废工作。高度重视调拨资产管理工作,坚决克服“重钱轻物”、“重配备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等倾向,切实做好调拨资产的接收、验收工作。要按照省法院有关调拨物资的通知,依据文件所明确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价格等,严格进行现场开箱、验货、安装、调试,严格履行经手人签字、单位盖章程序,并妥善保存所有验收文档。加大对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物防、技防等硬件设施投入力度。法院机关要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办公区域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审判场所要配备安检设备,重要区域要安装监控设备,要为安保人员配备必要先进的警用设备,切实提高人民法院的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