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早6时许,裴新社在家盖房接电时不慎触电身死亡,其家人于2011年7月5日将县电业局状告到法院。法院受理这件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后,由于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十分大。城关法庭在了解到这一情况之后,与其辖区的社会法庭不顾高温酷暑一起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原、被告终被感动,双方愿意尽快将此事了结。2011年7月6日,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愿意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6万元整,当庭付清,其他两清,双方互无争执。领到补偿款后,原告当庭致谢法官体恤民情。这个原本棘手的案件,经城关法庭法官的努力下,用了不到2天的时间圆满解决了这起案件,做到了定纷止争,有效化解了矛盾,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