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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岳母生气放火烧家 被判刑入狱妻子离婚

  发布时间:2011-07-05 09:08:32


    2011年6月濮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与岳母生气,而引发的一起离婚案件。

    濮阳县子岸乡程某某与濮阳县城关镇周某某于2009年9月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夫妻二人婚后关系不错,没有太大的矛盾,但因程某某性格内、耿直,2011年2月,因与岳母说话不投机,发生争执,程某某一气之下到岳母住的楼房内将房子点燃,最后因报警灭火及时,仅将岳母房内的物品烧坏,但因程某某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利益,后以放火罪于2011年5月被法院判决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妻子周某某也因此伤透了心,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法院经与双方做工作程**的行为已无法面对妻子,同意离婚,就这样原本和睦的夫妻关系就因程某某的一时冲动而画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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