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偶遇的陌生人,哭诉自己孩子有病有灾找神医,另一路人好心介绍救灾救难的“活神仙”,而自己恰巧需要为亲人治病消灾。听到这种情况,您一定要注意了!6月28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神医”诈骗案,犯罪分子马某某伙同他人合谋设套,利用他们精湛的演技和默契的配合,令受害人乖乖奉上大笔钱财。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0月某日,被告人马某某伙同他人预谋后,窜至濮阳县徐镇集,由马某某假装自己孩子有灾难欲寻“神医”帮助为名,拦住徐镇马吉村妇女李某询问,再由其同伙上前假装知道“神医”的情况,共同哄骗受害人李某前去徐镇吉寨村寻找,后又谎称受害人李某的儿子也有灾难,必须拿钱上供才能破解,受害人李某即回家将家中所有现金五万余元拿上,正欲交给马某某的同伙,被随后赶到的丈夫王某发现,马某某的同伙逃跑,诈骗未得逞。2011年1月20日上午,被告人马某某与其同伙再次窜至徐镇集准备采用同样的方法行骗时,被受害人及家人发现,将马某某扭送至濮阳县公安局徐镇派出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诈骗公民钱财五万余元,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特征。因其中部分犯罪系未遂,部分系犯罪预备,被告人马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判处马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