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努力完善和细化现有的执行工作考核体系,科学设定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申诉率、执行结案率、执行结案合格率、自行履行率等指标,合理分配考核分值,建立规范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由濮阳县法院案件评查组在执行案件范围内定期、统一进行,考核结果实行公开排位,并建立末位情况分析制、报告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实行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和超期限分析制度,将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纳入质效管理部门的监管范围。濮阳县法院建立了执行人员考评机制,建立质效档案,并将其作为考评定级、提职提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规定了科学的结案标准,建立严格的无财产案件的程序终结制度,并作结案统计;并建立了执行局和本院质效管理部门对执行错案和瑕疵案件的分析和责任倒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