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濮阳县法院为建设濮阳文明城市参加义务劳动

  发布时间:2011-06-20 08:37:04


    2011年6月15日濮阳县法院各庭干警来到濮阳县国庆路为建设濮阳文明城市参加义务劳动,为营造整洁有序的健康环境,建设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濮阳县法院各庭干警与基层干部群众一起打扫环境卫生、美化环境,极打扫社区、村屯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废弃物、小广告,并在劳动过程中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发挥了机关干部的帮扶和引领作用,

    为了推进濮阳建设文明城建设,树立濮阳的好形象、打造城市的好品质。全县广大干部职工都会自觉通过打扫环境卫生、整治容貌秩序、宣传发动群众等方式,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市级文明城区做贡献。濮阳县法院将在以后工作中继续努力以实际行动为濮阳创建文明城市做贡献。

责任编辑:X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