蟊贼大白天偷盗奶牛 被抓时仍不舍得松手
作者:鲁玉平 发布时间:2011-06-16 08:44:59
2011年6月7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罪,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0年11月18日13时许,被告人徐某伙同同伙预谋后,驾驶车辆窜至濮阳县梁庄乡兰庄村西中原油田一抽油场旁,将兰庄村民李某在此放牧的二头牛窃走。刚出村口就被李某发现并进行追赶,眼看就要追到了,徐某等才松手把牛放了丢在村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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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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