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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组织干警参加刑法修正案(八)

  发布时间:2011-03-31 16:29:53


    2011年3月30日下午,濮阳县法院组织干警参加了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刑法修正案(八)电视电话会议,该院审委会成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干警先是聆听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郎胜就修正案(八)的制定背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做的详细讲解。随后,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张军做了重要讲话,他要求法院要充分认识刑法修正案(八)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法律实施的准备工作。他认为此次修订是规模最大的一次,也是首次涉及总则、意义最为重大的一次。本次的修订使我国的刑法体系更加完整全面,刑罚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慎用死刑”政策在刑事立法中得到了更加充分、切实的贯彻和体现。这是一部适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富有时代精神、符合立法和司法规律的刑法修正案,赢得了社会各界、国内外舆论的高度评价。

    会后,濮阳县法院组织与会干警从修正案指导意义、如何学习贯彻等几个方面展开了分组讨论。大家深刻认识到《修正案八》是新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凸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障;将危险驾驶、恶意拒付报酬、非法出卖人体器官等行为正式入罪,顺应了社会发展的要求,也使我国的刑罚体系更加完整全面。

    通过此次学习会议,与会干警加深了对刑法修正案(八)的认识和了解,深刻领会了会议的精神。大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仔细深入研读刑法修正案(八),积极贯彻此次会议内容和精神,严格落实张军副院长的讲话要求,提高刑事司法水平,更好、更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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