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濮阳县法院出台四项措施全力推进“大排查、大调解、大防范”活动。截至目前,濮阳县法院2011年涉诉信访案件8件,已化解6件。
一是狠抓调解能力建设,提高调解人员素质。濮阳县法院积极与民政、司法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注重强化对社区联动调解人员的培训,特别加强了对农村调解组织的指导,举办针对业务骨干的调解培训班,组织大家学习有关调解方面的业务知识,以此提高基层调解人员的调解水平。
二是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濮阳县法院立案庭及人民法庭法官在立案前耐心的讲解经典的调解案例、利用亲情重点进行思想疏导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纠纷的双方进行诉前调解,使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三是注重实效,不断创新调解方法。濮阳县法院及时总结调解工作方法,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案件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的当事人,采用案件展示法、感情调解法、圆桌听证法、现场调解法、亲情回顾法等不同的调解方法,因案施策,将调解工作做深做透。
四是送法到基层,增强群众法制意识。濮阳县法院定期组织法官走进农村,通过走进村(居)开展联动调解工作,以及提供法律问题答疑、发放法律宣传手册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基层群众关注的法律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效提升了农村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度,树立了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理念,营造了和谐文明的新农村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