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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成功拍卖破产财产

  发布时间:2010-11-16 17:39:45


    “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濮阳县法院干警创新思想,切实采取措施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务求将“一创双优”活动实质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中。11月15日,在濮阳县法院多方努力下,濮阳县生物化工厂成功将该厂土地15亩,委托拍卖行以666万元价款拍卖成交。

    濮阳县生物化工厂系国有企业,现有土地15亩,职工114人,因资不抵债于2008年9月22日被濮阳县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在破产过程中,该厂因停产多年,除了土地,别无其他财产可供变现,为了防止国有企业资产流失,实现职工利益最大化,保证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金等足额补发、缴纳,濮阳县法院与该厂清算组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拍卖成交,该厂职工知道后,无不拍手称快。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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