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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四个提高推进法警工作结硕果

  发布时间:2010-10-31 10:46:21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警工作,提高法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濮阳县法院以建设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装备精良、业务过硬”的法警队伍为目标,从四个提高入手,不断开创法警工作新局面。濮阳县司法警察局曾六年被省高院评为优秀警队,自2005年以来至今连续被省高院法警工作标准化单位,局长张波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濮阳县法院始终把法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放在首位,组织法警学习值庭、押解、看管、安检等细则,使其充分认识到法警工作的重要性,明晰责任,认清形势,增强使命感;定期召开法警工作会安排部署,坚持分管领导每日听取汇报,法警局长每周部署,切实将安全保卫工作作为一项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任务提到重要日程,提高法警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分管领导和法警局长交流思想工作,及时了解每名法警的思想动态,针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重点,对症下药,因材施教,因人制宜,同时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培养法警热爱工作、钻研工作、做好工作的热情。

    二是提高技能、练好基本功。过硬的业务本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濮阳县法院将法警的训练工作长期化、日常化、制度化。加强法警队伍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值班、值庭程序,推行文明司法用语,实现文明接待,文明押解,坚决抵制和杜绝冷、横、硬的衙门作风,提高认识、整顿警纪、树立警风、彰显警威。

    三是提高机制、凝聚战斗力。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建立法警个人素质档案,实行量化考核制度,对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业绩、实行跟踪管理,对能力业绩突出者予以物质奖励和精神表彰,对不适应法警工作或考核本人不合格者,坚决予以转岗,决不姑息迁就,确保队伍人员质量,增强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坚持从优待警、从严待警。

    四是提高待遇、激发干劲。几年来,院党组始终把从优待警、用心爱警贯穿法警工作始终,最大限度激发法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职级待遇上法警队升格为法警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授衔法警12人。局长是党组成员、正科,副局长是副科。经济待遇上,今年警衔津贴和执勤补助人均月500元已到位,是该市落实该项工作最早、最到位的基层法院。

责任编辑:王润刚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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