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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四项措施强化涉教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10-09-10 08:35:37


    在第26个“教育节”来临之际,濮阳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充分运用审判职能,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对涉及教师权益案件的审理,受到当地教师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

    一是专门成立维护教师权益法庭,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的法官组成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教师及其亲属权益的案件。

    二是对涉教案件坚持“三优”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高效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是实行“救助加回访”制度,对家庭困难的教师实行减免诉讼费,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已审结的案件坚持到教师及其亲属家中回访,以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四是加强共建工作。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并要经常邀请教师参加庭审、协助调解等审判工作,做到了互相提高,共同发展。

责任编辑:韩美玲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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