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濮阳县法院文留法庭针对辖区的具体情况,结合濮阳县法院“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多项举措努力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努力践行执法为民精神。认真学习“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深该领会活动的精神实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好涉及儿童妇女合法权益案件,营造和谐社会。
二是结合本庭案件实际情况,认真排查涉及儿童妇女合法权益案件。按照濮阳县法院实施方案要求,从审理、调解、执行等环节认真摸底排查,确保涉及儿童妇女合法权益案件得到及时审理。
三是结合“三调联动”活动,发现涉及儿童妇女合法权益案件妥善处理。根据濮阳县法院开展“三调联动”活动安排,文留法庭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各自优势,不管是哪个调解过程中发现涉及儿童妇女合法权益案件,都积极与调解组织相结合,妥善处理矛盾,争取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