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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柳屯法庭四项措施搞好“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0-06-01 08:41:17


    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柳屯法庭积极行动起来,采取项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宣传。法庭干警主动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开展法制宣传,传授自我防范知识,实行警民共建,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对法庭受理的案件认真排查,对涉及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制定详细的方案,做到快审快结。

    三是开展巡回审判,对涉及学生、妇女权益的案件主动深入到学校、村庄进行巡回审理,扩大影响,使妇女、儿童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

    四是开展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侵害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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