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五项措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作者:马艳芳 发布时间:2010-05-25 10:57:22
濮阳县法院在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推行五项措施,树起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伞”。
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强化她们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放宽立案条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
三是加大诉讼指导,帮助妇女儿童有效地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拓展司法救助途径和力度,实行“双项救助”。
五是加强诉前调解及立案调解,结合开展的 “三调联动”、“社会法庭”活动,以调促保护、以调促和谐。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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