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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上“枫”景】濮阳县法院的《家事法庭》故事

  发布时间:2026-04-22 14:48:20




    热播剧《家事法庭》里,卢家三兄妹的遗产纠纷案,戳中了无数家庭的隐痛。妹妹卢慧兰独自赡养父亲多年,父亲突发重病,她心急闯红灯送医,不幸遭遇车祸,父亲离世、自己重伤。未曾想,两位哥哥,非但不安慰,反倒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索要 30 万赔偿,还争夺房产与存款,甚至狠心要求尸检。法庭之上,亲情与利益激烈碰撞,法理与情理该如何权衡?

    近日,濮阳县法院坝头法庭联动多方力量,成功化解一起因死亡赔偿金分割引发的家庭矛盾,依法保障了高龄老人的合法权益,修复了濒临破裂的亲情,为基层家事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案情回顾

    原告刘某已年近80岁,与已故妻子王某育有两儿两女共四名子女。几年前王某因车祸不幸离世,家属获得死亡赔偿金31万元,扣除3万元丧葬费后,剩余款项由长子、次子平分持有。

    因赔偿金分割问题,刘某两位女儿先诉至法院,将刘某列为第三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某应分得赔偿款7万元,但因刘某未到庭,该判项未写入判决主文。

    该判决生效后,执行刘某长子过程中,原告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次子支付其持有的35000元赔偿款。案件审理中,四名子女争吵激烈、矛盾尖锐,高龄老人的合法权益也面临执行困境。

    打出“解纷”组合拳   修复亲情暖人心

    面对这起矛盾尖锐、亲情受损的家事纠纷,坝头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打出一套温情解纷“组合拳”。

    为彻底化解矛盾、修复家庭关系,法庭联动村委会、司法所、刘某代理律师,组建专项调解团队。法庭法官以法律为标尺,明确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老人的法定权益,厘清各方责任边界,让当事人明白“法不可违、权不可侵”;基层组织以乡情为纽带,用群众听得懂的家常话、身边事,劝导子女珍惜亲情、赡养老人,唤醒家庭责任感;专业律师以法理为支撑,为当事人解读法律条文、分析诉讼风险,引导其理性维权、合理诉求。

    通过“法律+亲情+情理”的多轮疏导,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告次子当庭履行完毕35000元支付义务。

    下一步,濮阳县法院将深入挖掘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的先进经验,将司法关怀融入家事审判全过程,充分发挥乡贤调解工作室、基层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不断创新解纷方式、提升解纷能力,用司法温情守护家庭幸福,用多元解纷助力基层治理,为建设平安濮阳、法治濮阳贡献法庭力量。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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