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濮阳县法院迎来了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一面印有“秉公调解解房忧 司法为民护安居”鎏金大字的锦旗。
案情回顾
六年前,王先生购买了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满心欢喜地入住后,却发现房屋陆续出现墙体开裂等严重质量问题。六年来,某公司虽然多次进行维修,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彻底解决,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带来了安全隐患同时还影响了王先生一家的正常居住。在多次沟通协调无果后,王先生诉至法院,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元旦暖阳映初心 六年积案终化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宋飞迅速梳理案情,意识到该案不仅涉及合同履约与损失赔偿等法律问题,更关乎百姓“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核心民生关切。为此,承办法官确立“调解优先、实质化解”工作思路,通过电话、微信、面谈等多种方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展开调解。一方面,认真倾听王先生的诉求与焦虑,充分体谅其多年维权的艰辛,从法理与情理上给予疏导;另一方面,向某公司详释相关法律规定,明晰开发商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与合同义务,引导其正视问题、诚信经营、积极化解矛盾,避免因小失大损害企业信誉。从法律规定、诉讼风险、实际损失、企业声誉等多角度帮助双方分析利弊,努力寻找利益平衡点。最终,在元旦假期前夕,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圆满的调解方案:某公司为王先生更换房屋,并一次性赔偿其因此产生的装修损失及相关费用。
王先生:“六年了,这件事像一块大石头压在心里。没想到在法院,法官和书记员这么为我们老百姓着想,不辞辛苦地反复调解,让我们这么快就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结果。这面锦旗代表我们全家的感谢!”
新的一年,濮阳县法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以更有温度、更富效率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