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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院”的双向奔赴(第八期):胡状法庭邀请省人大代表参与调解案件

  发布时间:2025-12-18 08:59:42




    编者按

    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持续深化“人大+法院”联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的特点和优势,激发法院工作发展新动能。通过“监督+参与+赋能”多元模式,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座谈交流、见证执行、旁听庭审等,让代表从“监督者”转变为“参与者”,与法院协同发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居家贵和睦,近邻胜远亲。近日,濮阳县法院胡状法庭对涉及民生民意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主动邀请河南省人大代表赵德平参与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成功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让原本僵化的邻里关系在法治阳光下重归和睦。

    基本案情:租地闲置起纷争  排除妨害诉求急

    原告小许早年与某镇供销社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后因故未能实际使用。今年,当小许计划开发使用该地块时,发现小王已在该地上搭建建筑物并占用。小许多次要求小王返还土地并拆除建筑未果,遂将小王诉至法院,要求小王排除妨害。

    联动调解:代表嵌入解纠纷  情理法理相融合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情况,研判后认为此案涉及多重法律关系,当事人责任交织、矛盾集中,案件事实虽然可以厘清,但是单纯判决无法彻底消除三方积怨,后续执行亦存隐患,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连环纠纷。

    为寻求最优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主动邀请省人大代表赵德平参与调解。赵德平代表凭借其深厚的群众威望、丰富的基层经验以及对社情民意的深刻理解,与法官形成职能互补、协同发力的调解团队。

    调解室内,田莎法官侧重从法律层面剖析租赁合同的履行、妨害物权的构成以及法律责任划分,奠定调解的法治根基;赵德平代表从维系乡土人情、促进邻里和谐、权衡各方长远利益的角度进行劝导疏通,有效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搭建起沟通桥梁。

    实质化解:一揽子方案明确责任  三方认可案结事了

    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小许与小王、某镇供销社互谅互让,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小王于十五日内自行拆除案涉土地的构筑物,排除妨害,将土地交付给小许;某供销社因在合同履行及管理中的责任,自愿补偿部分损失。该协议不仅回应小许排除妨害的核心诉求,也通过合理的补偿安排平衡了各方的历史投入与实际损失,明确了各方责任,一次性解决全部争议,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执行难题或衍生诉讼。

    下一步,濮阳县法院将继续深化司法民主,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常态化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机制,不断丰富和发展多元共治的实践内涵,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贡献更坚实的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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