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有风险,恋爱需谨慎!”网络世界真真假假,有些“甜蜜网恋”的背后,其实是精心布置的骗局。一起来看看濮阳县法院审结的一起以网恋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网恋的小赵如何在“男友”的哄骗中交出钱财……
案件回放
2024年1月份,李某通过手机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添加赵某的微信,李某虚构自己为成功人士,谈吐不凡,一来二去,两人在网络上越聊越投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确定关系不久,李某以购买“高回报基金”为由,骗取赵某10000元。又没过多久,李某称得到“内部消息”,做某生意稳赚不赔,但进货资金不足,骗取赵某20000元。所得钱款均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李某全部退赔其骗取赵某的财物。
法院判决
濮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
本案中,被告人通过“杀猪盘”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具有极强的迷惑性。被告人首先通过网络伪装成“理想伴侣”,利用被害人对情感的需求,逐步拉近关系、骗取信任,这一过程被诈骗分子称为“养猪”;待被害人情感依赖加深后,再由所谓“高回报投资”“稳赚不赔项目”等名义诱导转账,完成“杀猪”。被害人在情感裹挟下,往往失去理性判断,甚至不惜通过贷款满足对方要求,最终人财两空。
在虚拟的社交平台上,切勿轻易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更不要在未充分了解对方身份的情况下,投入大量情感或财物。“恋爱需谨慎,投资莫轻信”,当对方以“高回报”“内部消息”等名义诱导你转账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切勿被情感冲昏头脑,重蹈本案被害人的覆辙。
法条链接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