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需,即是法院干警的足迹所至”。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7月3日,濮阳县法院胡状法庭在五星乡马寨村巡回审理一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这场“家门口”的庭审,不仅化解了纠纷,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为村民带来“沉浸式”普法体验。
案件回溯:交通事故引发追偿纠纷
邓某驾驶车辆由北向南行驶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与由西向东行驶的蔡某发生碰撞,两辆机动车均有不同程度受损。交警大队认定邓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蔡某负次要责任。邓某的车辆仅购买了机动车交强险,蔡某车辆因事故损失8330元,扣除邓某交强险责任限额2000元,剩余6330元由蔡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蔡某与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由保险公司向邓某代位追偿。
现场直击:田间地头的庄严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被告邓某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胡状法庭承办法官果断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减少当事人诉累。
国徽高悬,桌椅齐备,受邀而来的村干部及10余名村民代表安静地坐在庭审席两侧。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主持庭审,引导原、被告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辩论,庭审过程规范透明。承办法官用通俗易懂的“大白话”向当事人释法说理、缓和情绪,破除被告“有保险无所畏惧”的认识误区,明晰双方各自的责任,顺利完成庭审程序。
深刻意义:一堂家门口的法治课
“小案件”讲透“大道理”。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结合方才的庭审向旁听的村民们普及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理赔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村民们遵守交规,注重交通安全,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乡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增强村民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法槌在村头敲响,正义在田间彰显。下一步,濮阳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创新矛盾化解方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以司法之力助推乡村振兴,最大限度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温暖一方”的社会效果,让司法阳光温暖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