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县法院庆祖法庭审结了一起因未办理结婚证而引发的连环经济财产纠纷案件。
濮阳县某乡韩××与刘××2007年初经人介绍相识,并订立婚约,遂后刘××先后数次接收韩××彩礼款1万余元。2007年底,二人同居,2008年3月生一女。遂后,双方亲朋好友送礼金6000余元,在被告韩佰达处。2008年12月,二人产生矛盾,自动解除民居关系,所生女在刘××处。2009年4月,刘××便起诉要求韩××承担子女抚养费,同年6月,因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濮阳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由韩××付刘××子女抚养费18000元,判决后双方均没有上诉。2009年12月,韩××起诉要求刘××返还彩礼款,后在审理过程中,刘××反诉要求韩××返还亲朋所送礼金款,因调解无效,濮阳县法院分别做出了判决,由刘××返还韩××彩礼款8000元;韩××返还刘××亲朋赠送礼金3400元等内容的判决。至此,因未婚生育而引发的连环案历时一年宣告终结。
在这起案件中,首先给大家的一个启示是人生大事的婚姻不是儿戏,生育子女更是慎重,处理不好而引起的家庭、子女、社会后遗症是显而易见的,即影响了家庭的和谐,又在子女幼小的心灵上烙下了创伤,更是给社会增加了负担。在此,警告青年人,对婚姻大事要慎重,这关系到自己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