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是普通家庭的头等大事,而无论住宅还是商铺,都会选择一个称心满意的,但是如果交了部分房款后,没有选到满意的房子,该怎么办?
今天,小编借一面锦旗的故事,为大家讲一下关于购房的一些事......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小孙到濮阳县某置业公司项目部购买商铺,经销售顾问介绍,小孙了解到,购现房需要先交一半房款,才能选房,综合考虑后,小孙缴纳了一半房款。当小孙开始选房时,却一直未选到满意的商铺,也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于是小孙要求返还房款,但是销售人员迟迟没有回应,直至今年初,小孙与项目部多次协商未果后,小孙将某项目部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要求返还房款。
了解案情 稳控情绪
案件受理后,贺新红法官向被告发送法律文书,先行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就已支付意向金,是否已成立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矛盾较大,各持己见,情绪激动。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客观陈述、认真倾听各方诉求,掌握案件来龙去脉和争议焦点,为下一步开展调解奠定基础。
厘清思路 开庭审理
双方在多次调解后,虽有让步,但未达成统一意见。该案进行开庭审理。依法判决后,贺新红法官又对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将双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逐一解答,经释法明理,被告服判息诉,表示会将判项金额全部支付给原告。
小孙收到款项后,周一一大早拿着锦旗来到法院门口,感谢法院的工作,她对着贺新红法官激动的说“我现在的心情比春光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