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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财产拒履行 法院严惩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0-04-09 10:51:04


    近日,濮阳县郎中乡养猪专业户田某某,变卖法院查封的财产,逃避执行。濮阳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明察秋毫,深入调查取证,将被变卖的财产追回,对被执行人田某某采取了拘留、罚款措施。

    濮阳市邮政储蓄银行濮阳县支行申请执行田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调解过程中依法对田某某的生猪200头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田某某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并对长成200斤左右的生猪偷偷卖掉,在执行人员盘问或进入养猪场查看时,都以外人会给生猪带来传染病为由拒之门外,企图蒙混过关,达到长期不履行债务之目的。执行人员通过查阅资料、访问有关专业人员,对生猪生长情况,出栏周期有了详细了解并实地查看。在事实面前和严厉的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田锁民不得不低下了头,承认已卖出生猪100头的事实。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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