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断供”,业主遭银行起诉,怎么办?
近期,濮阳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贷逾期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帮助借款人“保”住了房屋,彰显了司法的温度,获得的了当事人的认可。
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15日,刘某、李某因购房需要与某银行签订《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约定贷款40万元,贷款期限20年,并以所购房产作抵押担保。刘某、李某自2023年6月开始持续逾期还款,某银行遂向法院起诉,主张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刘某、李某提前偿还全部剩余贷款本金36万余元及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并对抵押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悉心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刘某、李某,告知其逾期还款确实存在违约行为,若要保住房屋不被拍卖,应积极筹款偿还逾期款项。刘某态度诚恳,表示拖欠房贷系因其丈夫李某失业所致。目前,刘某、李某二人已外出务工,会尽快将已逾期的贷款还掉,之后再继续按照合同约定还款,希望法院帮其与银行调解。
承办法官考虑到银行贷款提前到期虽符合合同约定,但会给刘某、李某带来更大的经济压力,且可能导致房屋被拍卖。于是与银行联系,将刘某、李某的实际状况作了说明,且告知刘某、李某有较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继续履行借款合同更有利于保护双方利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希望银行给予宽限期。
最终,经过多次沟通调解,银行同意刘某、李某在限期内先归还逾期贷款,此后继续按照原借款合同履行,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
购房人在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明确每月还款数额、还款日期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还款时也要足额偿还,切忌因小失大。购房者若出现了房贷逾期,应及时与银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和费用损失。如果被起诉,更应积极应诉,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濮阳县法院不断强化对涉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以案情为依据,“专属定制”解决办法,兼顾情与法,稳妥化解双方的矛盾争议,竭力达成金融企业利益与民生权益平衡保护的最大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