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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年后接着办!

  发布时间:2025-02-20 08:55:28


    春节前夕

    一起案件正积极推进

    突发的变故使当事人分身乏术

    承办法官当机立断两方协调

    “先把家中事情处理好”

    “年后我们接着办!”

    赵某某按照合同约定向刘某提供了整体厨房并按照要求进行了安装,刘某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货款25600元一直未支付。后赵某某多次催要,刘某一直推诿拒付,赵某某遂诉至濮阳县法院要求刘某支付所欠货款,履行还款义务。

    一场跨越春节的调解

    在审理此案过程中,承办法官原定年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然而被告刘某家中突遭变故,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原告进行沟通,原告表示理解,双方约定春节后再进行调解。

    春节假期刚过,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刘某表示,因年前因家庭出现变故,感谢法院理解及时调整调解时间,现无能力全额偿还欠款,可偿还部分贷款,剩余货款将分期偿还。2月18日,被告刘某如约履行承诺,原告收到被告刘某支付的部分货款后,同意被告分期履行剩余货款,随后双方签署了分期履行调解协议,法官及时出具并送达了调解书。

    “案结”并非终点,“事了人和”才是司法的最终目标。下一步,濮阳县法院将持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初心,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在种种的纠纷和矛盾中建构起当事人双方沟通与理解的桥梁,以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和个案处理的小视角展现司法为民大作为,以实际行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认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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