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县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让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而来、相互谅解而归。
案情回顾
宋某和时某是一同“搬过砖”的工友,2022年11月,时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宋某借款7000元,并承诺隔三日便归还。借款到期后,时某以各种理由推拖,拒不偿还,宋某经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
当庭履行显高效
庭审中,承办法官细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仔细审查了相关证据,理清案情之后,承办法官分别向原、被告做思想工作,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协议,同意庭上调解。
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时某当庭履行了还款义务,将所欠款项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双方握手言和,紧张的关系得到了极大的缓和。
濮阳县法院将继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拓展多元纠纷化解途径,大力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以司法力量守护一方水土,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