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得是咱法官的办法好,这个事儿处理了多年,一直没能彻底化解,因为这事两家人都进了看守所,这下就彻底完成了我们的心愿,事情也是彻底解决了。”
近日,濮阳县法院审结两起故意伤害案件,案件双方既是邻居,又是叔侄儿,却为几平方宅基地相互大打出手,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基本案情
孙某甲与孙某乙系叔侄关系。孙某甲家的宅基地上盖好的化粪池超出两家的宅基分界线二十公分,孙某乙经常将自家的杂物堆放在此,孙某甲唯恐自家化粪池被压坏,而孙某乙则认为宅基被孙某甲占用了几个平方,心中异常不满,双方这才大打出手。
抽丝剥茧、化解矛盾
为使案件得到圆满的处理,承办法官多次与村支书和双方被告人家属沟通,亲自到双方争议的宅基地处实地查看,并向村支书提出解决方案。让孙某甲划出几平方宅基地给孙某乙,而化粪池所占用的宅基地彻底归孙某甲所有,孙某乙自此不得在此堆放任何物品。
经过现场测量计算,重新将两家宅基地分界线划定,最后两家人都心满意足,签署了调解协议和谅解书,至此,两件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告人均被判处缓刑。
法官提醒
农村集体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私有,不因修建、圈定而改变土地归村集体所有的性质,也不得影响相关区域原有的公共用途等属性。同时修建要注意处理相邻关系、不得损害相邻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应当和谐相处、团结互助,遇到矛盾纠纷要冷静对待、谨慎处理,切不可使用暴力解决问题,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下一步,濮阳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积极运用刑事和解制度,促进矛盾源头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