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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周末执行现场(二)】濮阳县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见证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4-11-11 12:38:47

















    为深化司法公开和阳光执行,进一步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11月9日,濮阳县法院邀请市县人大代表见证执行行动,近距离感受法院执行工作。

    清晨6时许,50余名执行干警、13辆警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执行局局长方清做动员讲话,分管院领导一并参加。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兵分4路,奔赴“战场”。

    执行现场

    此次行动预先谋划,摸排定位、规划路线、调配人员,大幅度提高了集中执行行动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逃避执行“躲猫猫”

    躲无可躲当场履行

    王某与程某建筑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程某支付王某工程款2万元,因程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程某本人长期电话不通、短信不回,拒不与执行干警见面,故意躲避执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与程某“斗智斗勇”,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正欲外出的程某被执行干警成功“拦截”,执行干警向程某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慑于强大的执行威慑,程某放弃侥幸心理,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当场履行2万元,案件执行完毕。

    法官耐心调解显成效

    家属代为履行促案结

    2015年,被执行人张某承包了一处钢筋工程,将钢筋制作承包给了申请人秦某,但张某迟迟未给付秦某劳务费用,后秦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张某依旧拒绝履行支付义务,秦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称其在国外务工,暂无回国意向,案件进展一度停滞。于是,承办法官改变执行策略,以其家人为突破口,告知其家属拒不履行义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法律后果,最终张某的哥哥表示愿意替张某履行义务,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张某的哥哥当场履行了案款6万余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据统计,此次执行行动共计拘传被执行人12人次,拘留1人次,执行完毕7件,执行到位金额26万元。

    在见证、监督的同时,人大代表对法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和赞誉,并表示,要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坚决打击老赖拒执行为,全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下一步,濮阳县法院将持续强化执行工作,着力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阳光执行,规范执行,高效执行落实到日常执行工作当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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