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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带你去执行!》第四话 执行利剑护诚信 严惩失信立新风

  发布时间:2024-10-21 08:51:33




    “许法官,你们都不知道这笔钱我要了四年,一直没给我,咱们法院的强制执行让我感受到法院力度和温度!”

    2018年3月郝某承包谢某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工程,约定谢某需支付郝某工程款12.96万元及利息,后郝某多次催要,谢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后郝某诉至法院,濮阳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律文书生效后谢某依旧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郝某于2024年5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

    陷入僵局……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据申请人提供线索多次展开线下调查,被执行人谢某仍然下落不明,并且申请执行人郝某也提供不了任何财产线索,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解除冻结

    好在被执行人谢某的电话保持畅通,执行法官多次与其电话、微信沟通,释法析理,经沟通得知被执行人谢某希望法院可以解除对其微信账户的冻结,执行法官抓住此为履行义务的突破点,乘胜追击,2024年9月1日被执行人谢某将案款3万元打入法院账户,申请人同意暂时解除对被执行人谢某的微信冻结并要求剩余案款于2024年9月15日前清偿完毕。

    再次冻结

    直至2024年10月初被执行人仍未将剩余案款履行,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再次对被执行人谢某微信账户冻结并对被执行人谢某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

    主动履行

    最终,被执行人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于2024年10月8日带着现金到法院当场履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濮阳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将强制执行措施与善意释法引导相结合,让司法力度与温度共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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