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起小纠纷
尤其是邻里纠纷
对老百姓来说都是闹心事
若不及时处理
将会酿成大矛盾
近日,濮阳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邻里纠纷大打出手而被处罚的行政案件,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基本案情
原告樊某某和第三人陈某某因邻里纠纷积怨已久,2024年3月份还上演了“武斗行”——双方争执的过程中发生厮打,矛盾一度升级,愈演愈烈,双方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报警后,公安机关根据案件事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樊某某和陈某某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然而,樊某某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遂诉至法院,要求依法撤销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找准“病灶” 对症“下药”
濮阳县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行政争议的根源在于邻里琐事,存在实质性化解的可能性。法官准确把握当事人的思想症结,了解公安机关对双方处罚的情况,通过数次“背对背”调解,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并耐心讲解邻里关系相处的长久性、必要性,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邻里之间应互谅互让,打架斗殴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会对自己的家庭、孩子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在法官的努力下,樊某某和陈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双方相互谅解,最终樊某某撤回起诉。
同时,公安机关亦表示今后将更加注重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所适用法律、程序的答疑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邻里纠纷。
“小案”不小办,“小案”用心办。本案的成功化解进一步体现了濮阳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既打开“法结”,也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同时维护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解决了行政争议,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