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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集体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24-09-29 08:39:30



    近日,濮阳县法院进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九次集体学习。院党组书记、院长沙国省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同志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张军同志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讲话和邓修明同志总结讲话,专题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并对全院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总结。

    会议强调,

    要坚定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核心要义,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审判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站稳政治立场,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教育各项工作;要坚持把明规守纪和敢做善为统一起来,与推动法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要科学把握、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持续涵养干净干事、勤廉并重的政治生态。始终保持“在路上”的高度自觉,用“归零”的心态、“执着”的状态、“向上”的姿态继续深化理论学习、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成果巩固,做到持续发力。

    要强化政治担当,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题,总结运用党纪学习教育好经验好做法,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把明规守纪和敢做善为统一起来,与推动法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紧密结合起来,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树牢“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持续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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