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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贯彻执行省高院“十条禁令”濮阳县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0-03-25 17:32:27


    近日,濮阳县法院通过党组会、中层会、全院大会、座谈会等多种措施,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省高院“十条禁令”。为了提高“十条禁令”的执行效果,濮阳县法院将“十条禁令”的学习溶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实践活动之中,全院干警结合本职工作,转变观念,重新定位,努力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官职业道德修养。

    首先,濮阳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系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读了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写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系的基本内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对如何当好人民的法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在学习的基础上,濮阳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理想信念大讨论。结合自身现实情况讨论理想信念问题,大家一致认识到,每个单位,每个人都必须有追求的目标,有自己的理想,个人的理想要和国家民族紧密联系在一起,个人的发展进步要和整个单位的发展进步是密不可分的。作为法官要公平正义的化解矛盾,以解决纠纷为己任,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通过学习讨论,全院干警提高了思想认识,纷纷表示要不断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落实省高院“十条禁令”,实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目标,努力为全县经济和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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