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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法说法】交通事故执行“老大难” 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24-09-24 08:47:55




    近日,濮阳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被执行人现场履行全部赔偿款。

    案情回顾

    2023年某天,高某驾驶一辆电动四轮车与刘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高某迟迟未自觉履行给付义务,刘某遂申请执行。

    拒不配合

    承办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金额较小,全部履行完毕的可能性较大,便多次与被执行人高某电话沟通,劝说其尽早履行,详细阐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但屡次被高某以低收入、无力履行等理由搪塞,且态度强硬极不配合。

    雷霆行动

    执行干警通过多次走访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委会和附近的村民,设法取得了被执行人高某的详细住址。在濮阳县法院开展的“周末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在高某家中找到了高某,并将其拘传回法院。

    在法院执行局内,执行法官眼见高某完全无任何履行意愿,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

    当场履行

    “法官,我这就履行,请求先不要拘留我!”

    被执行人高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连忙请求给其一些时间筹集案款,最终在法院强制执行的震慑下,被执行人高某当场向申请人刘某履行全部案款,至此该交通事故案件得以圆满了结。

    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濮阳县法院始终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小案”,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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