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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人民法院“我承诺您监督”承诺事项

  发布时间:2024-08-26 09:17:40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监委“开门整治”有关工作部署,以“开着门整治”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让群众感受到集中整治带来的变化,濮阳县法院组织开展“我承诺·您监督”活动,现将承诺事项公布如下:

    01立案庭作出承诺

    畅通网上立案渠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7日内网上审核立案,材料需要补正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畅通12368诉服热线,为群众提供全时空、跨区域远程自助立案、案件信息查询、诉讼引导等诉讼服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02刑事审判庭作出承诺

    积极践行能动司法,在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功能,加强与纪委监委的联动,把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打造成反腐倡廉的法治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通过动真碰硬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和作风顽疾,切实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03派出法庭作出承诺

    派出法庭与辖区司法所、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对接机制,指导调解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物业纠纷等矛盾,助推基层诉源治理。

    04执行局作出承诺

    进一步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在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案款发放、案件终本等重要节点实时向申请执行人公开执行信息,切实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加强对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库的动态管理,对全面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删除失信信息。

    “我承诺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濮阳县人民法院 0393-3289509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 0393-3310906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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