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无小事,吃得安心放心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也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8月12日上午,濮阳县法院召开“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相赞主持。新闻发布会现场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见证。
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4年以来,濮阳县法院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并发布了典型案例。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濮阳县法院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理念,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好涉食品药品案件,在全县范围内多次开展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突出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突出打击重点
聚焦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药罐子”,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濮阳县法院以“零容忍”的态势加大相关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在食品方面,严厉打击制售病死畜禽、假劣牛羊肉制品以及假冒伪劣调味品、食用油、酒水饮料等违法犯罪。在药品方面,重点打击治疗呼吸道疾病药品、退烧药等假药劣药及雾化器、制氧机、血氧仪等医疗器械犯罪。
加强协作配合
濮阳县法院联合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濮阳县公安局等多个职能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联合执法、行刑联动,强化打击治理整体合力。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加强与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交流合作,及时掌握违法犯罪线索,实现打击犯罪、维护企业权益、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有机结合。
下一步,濮阳县法院将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惩防治”一体推进,从严从快从实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切实拧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阀”,助力打造“健康濮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