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农民工,三万元劳务费,平均每人一万元,看似不多,可背后却是一家人的生计,是孩子新学期的学费,是妻子操持家庭的生活费,是农民工返程回家的路费……保民生,就是要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所得。
近日,濮阳县法院成功调解了同一被告的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明理析法、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案结事了,高效化解了三名原告的烦“薪”事。
案情回顾
2020年4月,三原告一同在高某和孙某承包的工地务工,后工程完工,三原告分别与高某和孙某结算后,高某和孙某给三原告分别出具了结算单与欠条。后经三原告多次讨要,高某和孙某以各种理由推托,无奈,三原告分别起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庆祖法庭接案后,承办法官遂决定三起案件同步调查、同步审理,考虑到三原告的急切心理,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两被告,两人均承认欠款事实,但是以工程赔钱且二被告之间财务未结清为由,拒不偿还所欠劳务费。
经过多次沟通、调整时间,二被告和三原告终于在庆祖人民法庭进行调解。
调解中,二被告为谁应偿还欠款发生争执,法官当即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其进行释法说理,讲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并告知二人“你们二人之间的争议与原告们无关,三原告外出打工,背负的是整个家庭的希望,你们二人应当尽快偿还三原告的劳务款。”经法官耐心劝说之后,被告高某和孙某分别与三原告达成调解,愿意分期偿还所欠劳务款,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