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6月15日,濮阳县法院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常态化开展周末集中执行行动。濮阳中院执行局副局长何亚婷等一行三人亲临执行现场指导工作。此次集中行动前濮阳县法院执行局重点对涉民生、涉金融等小标的执行案件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并逐案分析研判案件特点,分类制定执行方案。
清晨6点30分,濮阳县法院执行局长方清简短动员后,20余名执行干警按照乡镇区域分批分组深入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去向和财产状况,集中全部执行力量进行拉网式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们按照预定方案,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方法、用足用好用活各种强制措施,坚持做到“法律讲透、措施用尽、压力给够”,依法充分使用拘传、拘留、失信“曝光”、悬赏举报等执行强制和信用惩戒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等行为的惩治力度,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对不在家的被执行人,则对其家属讲明利害、耐心劝导,促使被执行人家属认识到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主动“露面”配合执行工作。
周某申请执行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濮阳县法院判决后陈某仍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周某遂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进行财产查控,同时第一时间同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经了解,被执行人目前在河北打工,对这笔款项意见较大,未有履行意向。执行法官随即定对被执行人陈某采取冻结期微信银行卡账户的执行措施,并向其述明如仍拒不履行下一步将会对其采取列入失信、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以及对其家庭、个人生活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最终,被执行人陈某主动让其亲属到本院缴纳案款,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据统计,此次执行行动共结案7件,其中执行完毕3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4件,拘留被执行人3人次,执行到位金额86.5万元。
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惩失信行为,濮阳县法院一直在行动。 下一步,濮阳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有力的执行措施,持续推进集中执行活动,最大限度的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