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濮阳县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会,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十条禁令》、《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赵建刚同志组织传达学习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十条禁令》,并提出了具体学习、贯彻、实施文件的具体意见。他强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十条禁令》从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廉政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失职行为、违反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行为等方面,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和日常生活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是当前法院队伍统一、全面、适用的纪律规范,将为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同时也为进一步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内外行为提供了依据。他要求: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十条禁令》当作一门必修课,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实维护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他要求全院干警要把学习贯彻《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十条禁令》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将《条例》和《禁令》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绩效考核内容。采取加强教育、健全机制、强化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来筑牢干警的思想道德防线。以组织开展学习和贯彻落实两个文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会议最后,赵建刚院长传达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各部门认真查找自身在车辆管理方面的漏洞,组织干警特别是驾驶人员认真学习《规定》及相关法规,提高全院干警的法纪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有效遏制警车违章、警车私用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