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虽小,却关乎老百姓的民生福祉,濮阳县法院始终秉持着“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执行理念, 以顺民意、惠民生、暖民心的工作举措持续开展常态化“涉民生小标的”集中执行行动,主动摸排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精准发力,重点突破,让“小标的”案件驶入执行快车道。
6月8日清晨,濮阳县法院执行局20名执行干警斗志昂扬的分别奔赴各执行现场,对排查出的小标的案件展开突击执行。
“不撞南墙不回头”
拘留所前终还款
濮阳县城关贷款互助合作社申请执行崔某某、王某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崔某某年龄20出头,拘传至该院以后,先后以不知道自己是主贷、前男友为实际借款人、无工作无收入等理由抗拒执行。经查看其微信账单,发现其有多笔大额转账记录,在告知被执行人崔某某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之后崔某某仍不配合,承办法官果断采取拘留措施。在拘留所门前,崔某某因惊慌害怕,打电话给其母亲,其母亲驱车40公里来到拘留所前现场全部履行,执行到位57000元,该案执行完毕。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执行完毕“小标的”案件4件,开展线下调查16件,涉案标的37万元。
濮阳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小标的”案件的集中执行动,对小标的以及其他涉民生案件,集中、优先、快速执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