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濮法说法】现场调解化纠纷 能动司法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6-04 08:26:46




    当前,对很多家庭来说,年轻人忙于日常工作,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任务就落到了老人的身上,但是有些老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较弱,部分老年人存在随意穿行、逆行、闯红灯、无证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王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汽车沿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时,与谷某正常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谷某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书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小型轿车实际车主丁某单方委托相关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在该事故中受损的车辆进行评估后,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其损失。

    法院审理

    濮阳县法院查明事实后认为,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谷某无责任。原告丁某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合法损失应由被告王某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调解过程

    考虑到被告王某年龄较大,从保障双方利益、避免损失扩大等方面考虑,承办法官主动出击,多次联络,询问当事人调解意愿。被告对于案件存在抵触心理,不积极配合,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十几里外被告王某家中,耐心细致地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析理,从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多个方面详细分析。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敲定了调解方案,共计赔偿原告车辆损失3000元,通过分期履行的方式偿还,第一期赔偿款已如期支付原告,被告王某表示:法官都是为了我考虑,我肯定积极履行义务,把钱给人家赔上。

    法官提示

    道路安全无小事。作为驾驶员,特别是年纪较大的老人,反应不如年轻时灵敏,应量力而行谨慎驾驶,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稳驾慢行。

责任编辑:张瑶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