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濮阳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张某与被告吕某系一对结婚长达三十年之久的夫妻,因家庭琐事,张某诉至本院要求与吕某离婚。
承办法官接案了解案情后,得知吕某患有疾病无法独自到庭参加诉讼,需八十多岁老母亲陪同参加庭审,鉴于原被告均在后吕寨村居住,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决定到纠纷发生地就地审理,现场说法,从而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效果。
为了充分了解当事人之间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田莎在巡回审判前积极走访村民及村委会成员,听取各方意见,以便于查明案件事实、公正裁判。
5月23日上午,在五星乡后吕寨村委会临时布置的巡回法庭里,胡状法庭就该案件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开展质证、辩论、陈述意见等各项步骤。庭后,法官在耐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就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期望通过调解消除双方怨气,促进纠纷化解朝理性平和方向推进。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巡回审判,是我院推进便民、利民、促进矛盾就地解决、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走进村庄、田间地头,选择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切实便利了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也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