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因其突发性和意外性,常常责任关系复杂,面对当事人的情绪激动,情理并用成为法官高效处理此类案件的突破点。近期,该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法官在做好三方调解的同时,积极协助被侵害人快速获得赔偿。
案情回顾
某日凌晨,被告驾驶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了刮撞,对于该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了事故认定书认定了被告负全部责任,被告所驾驶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责任险。原告与侵权人、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意见未达到一致,诉至我院。
案件审理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情绪一直较为激动,面对此种情况,法官对其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做思想工作,阐明案件所涉及民事法律关系,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对于被告保险公司,因其地处江苏省,法官通过线上案件阐明事实,讲解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最终保险公司同意以最快速度赔偿原告合理合法的损失。
对于侵权人,法官摆事实讲道理,使得侵权人主动承担原告部分诉讼费用。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此案件得到了最快的解决,矛盾得以化解。
在调解协议的签订时,考虑到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线下签字时间长、花费多,可能会延长原告获得赔偿款的时间,法官积极运用线上平台,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在线上进行了签字,最终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也提高了处理案件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