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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到濮阳县法院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12 10:54:41











    4月11日下午,河南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周新峰一行到濮阳县法院徐镇人民法庭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石文英、濮阳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伯韬等陪同调研。

    周新峰副庭长一行现场实地查看了徐镇人民法庭互联网审判庭、网上自助立案室、驻庭调解员工作室、党建活动室、文体室等场所,详细了解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开展情况及人民法庭受理案件结构类型、人员配置、诉讼便民服务措施及诉源治理等详细情况。

    在互联网审判庭,周新峰副庭长详细询问了线上庭审工作的开展情况,查看了云上法庭、云晤等线上庭审设备的配置及使用情况,最后听取了该庭参与诉源治理的相应做法和具体成效。

    周新峰副庭长对濮阳县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和诉源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周新峰副庭长指出,人民法庭是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键一环,要着力发挥人民法庭的地缘优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出符合濮阳县域特征的创建路径。

    要发挥人民法庭综合性审判优势,梳理各类民事纠纷特点、经验,在能动司法理念的指引下将诉源治理融入基层治理,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精准普惠、直观可视的法律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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